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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廢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轉振蕩法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固體廢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質量保證措施。 本標準適用于固體廢物及其再利用產物、以及土壤樣品中有機物和無機物的浸出毒性鑒別。含有非水溶性液體的樣品,不適用于本標準。
儀器設備
5.1 振蕩設備:轉速為 30±2r/min 的翻轉式振蕩器裝置。
5.2 提取容器 5.2.1 零頂空提取器(Zero-Headspace Extraction Vessel,以下簡稱 ZHE):500-600ml,用 于樣品中揮發性物質浸出的裝置。
5.2.2
提取瓶:2L 具旋蓋和內蓋的廣口瓶,用于浸出樣品中非揮發性和半
揮發性物質。提 取瓶應由不能浸出或吸收樣品所含成分的惰性材料制成。分析無機物時,可使用玻璃瓶或 聚乙烯(PE)瓶;分析有機物時,可使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(PTFE)瓶。
5.3 過濾裝置 5.3.1 零頂空提取器(ZHE):分析樣品中的揮發性物質,采用 ZHE 進行過濾。
5.3.2 真空過濾器或正壓過濾器:容積≥1L。 5.3.3
濾膜:玻纖濾膜或微孔濾膜,孔徑 0.6-0.8μm。
5.4 pH 計:在 25℃時,精度為±0.05pH。
5.5 ZHE 浸出液采集裝置:使用 ZHE 裝置時,采用玻璃、不銹鋼或 PTFE 制作的 500ml注射器采集初始液相或zui終的浸出液。
5.6 ZHE 浸提劑轉移裝置:可以使用任何不改變浸提劑性質的導入設備,包括蠕動泵、注 射器、正壓過濾器或其它 ZHE 裝置。
5.7 實驗天平:精度為±0.01g。 5.8 燒杯或錐形瓶:玻璃,500ml。 5.9 表面皿:直徑可蓋住燒杯或錐形瓶。 5.10 篩:涂 Teflon 的篩網,孔徑 9.5mm。